1.招标条件:
宁波能源生物质气化应用技术研究院研发设备采购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能源生物质气化应用技术研究院研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能源生物质气化应用技术研究院研发设备采购。
2.2项目地点:宁波市。
2.3招标范围:宁波能源生物质气化应用技术研究院研发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750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税率为13%。)。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2.6标段划分:1个。
2.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合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定的标准、规程和规范,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销售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技术资信标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3 联合体投标:
t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07月02日9:00至2025年07月0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 地址、网卡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送:
5.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5.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观海路5号
联 系 人:皮老师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银行大厦)19楼1921
联 系 人:盛宁琳、邱晔、周立颖
电 话:0574-******
招标监管单位:******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