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电动车智能共享充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6月23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有限公司电动车智能共享充电项目
1.2项目编号:HNKC-2025-006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526.26 万元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含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1.7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有限公司电动车智能共享充电项目EPC总承包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由施工单位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设计(电气)专业工程师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由设计单位提供)。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须提供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其他联合体成员不作要求)。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对象为法人(以上查询对象为法人的,查询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工作任务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三、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13时00分
定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09时30分
******委员会成员名单:1、评委组长:王奎
2、其他评委成员:李鑫,李健康,柳红岭,岳智勇
******委员会成员名单:1.******委员会组长:李磊
2.******委员会成员: 万睿 王梦慧
五、核查信息
第一标段:******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等(
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https://******/)经核查:3家公司均通过了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设费的98 %;设计费为295000.00
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邓凤玲
证书编号及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 ******7121
技术负责人及其证书编号名称:杨威 职称证 C******900202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施工:工 程建设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 、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北侧住建局1007室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
2.******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
3.******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
九、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附件下载:******有限公司电动车智能共享充电项目-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