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 |
标段编号 | E************002004 | 标段名称 | 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张保投资备〔2025〕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保税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保税区晨港路以南、长山路以北、易商以西、天生港以东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4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226.57亩,总建筑面积约21.96万平方米。本工程拟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占地128.09 亩, 总建筑面积约12.03万平方米(1幢综合楼,10幢丙类厂房);二期占地98.48亩, 总建筑面积约9.93万平方米(1幢综合楼,7幢丙类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重点招引半导体装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生产及仓储设备等装备制造产业,打造半导体装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生产及仓储设备等高端装备产业基地。本工程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2.1.3合同估算价:7588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792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8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本项目分一、二期分期实施,一、二期总工期的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项目用地面积约226.5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9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12.03万平方米、二期9.93万平方米)。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投资估算编制、方案报批配合、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消防、抗震支架、总图(含综合管线)、园区道路及管线、景观绿化、亮化照明、标识标牌、基坑设计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方案(基本级)、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涉及到本项目需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内容及图审、工程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二次机电扩初及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完成报审报验工作;现场配合服务、参加于装饰相关的所有会议及审查验收工作。 (2)施工部分:建筑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内容,土建(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人防工程、主体工程******消防)、智能化、建筑泛光照明、三网信号覆盖、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景观灯、路灯、停车棚、充电桩); (3)采购部分:园区低压设备及电缆、热水系统、电梯; (4)其它部分:标识标牌、基坑支护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资质)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或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2);或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4)。 申请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04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②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自2022年04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分包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22年04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或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分包设计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分包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 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 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2022年04月01日(含) 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业绩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上业绩必须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 2、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3、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2 ☑ 自2023年04月0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0时00分至2025年04月30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7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办公室?0512-******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5楼1509-1513室 |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
邮 编:215600 |
邮 编: |
联 系 人:杨裕风 |
联 系 人:丁莉、陈威、吴智远 |
电 话:0512-****** |
电 话:0512-******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年04月25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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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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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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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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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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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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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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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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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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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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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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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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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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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商务标 |
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等,详见评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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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经济标 |
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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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技术标 |
包括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等,详见评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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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1)技术标、(2)经济标、(3)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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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数量?7名 1、评审顺序(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方案设计文件。 ******委员会按方案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委员会按照投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7名投标人(达到设计文件合格分,本项目设计文件合格分为20.4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并列第7名的可同时进入;如设计文件合格分的单位少于7名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商务标。 ******委员会按本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商务标条款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2、推荐定标候选人: (******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推荐******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当有效投标大于******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定标法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量评审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按照定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可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排列)。如末尾有多家单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委员会最终的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2)招标人应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继续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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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竞争性判断 |
******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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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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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 (34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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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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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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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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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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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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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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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评审: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6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 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4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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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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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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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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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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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包含目录),每超过1页扣0.02分,最高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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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施工项目经理(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材料员配备齐全的得0.5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得0.3分;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得0.3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3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电气证书的得0.3分;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3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除施工项目经理外所有人员不得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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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1分) |
自2022年04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限评2个项目。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②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上述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企业信息库。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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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行为考评结果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结果扣分时效内的扣分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按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扣分值累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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