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在管住宅项目绿化养护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CFJT-Z-******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1年)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在管住宅项目绿化养护服务 | 1 | 项 | 183万元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9万元。在管住宅项目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履约期限1+1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限详见服务范围《绿化养护面积清单》,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址: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投标人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申请获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现场获取(获取网址:******/)(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投标人申请获取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申请获取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发送邮件方式申请获取,邮箱******,具体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宝缴费账号:******)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书面申请获取资料:
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宏国大厦15楼3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宏国大厦15楼3号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并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详见本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
帐号:************58
******银行黄龙支行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投诉。
2、******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3、潜在供应商可在乐采云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乐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聚源路1号新田园住宅区聚园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电话:******、0577-******
传真:0577-******
联系人:单先生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委员会
业务联系人:徐先生 业务联系电话:0577—******
公司监察联系人:陈先生公司监察电话:0577-******
集团业务举报联系人:王女士 集团业务举报:0577-******
集团纪检举报联系人:叶先生 集团纪检举报: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集团所属******有限公司关于在管住宅项目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有限公司所需在管住宅项目绿化养护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04月11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577-******、******。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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