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1******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项目。
2.2 采购编号:M************006
2.3项目概况: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初步拟定融资规模为不超过9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为准。
2.4项目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动力北路嘉园路交叉口城发环境研发中心8楼 。
一标段: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与本标段相关的全部服务事项:
(1******事务所、现金流预测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咨询机构、绿色认证机构(如有)、资金监管/托管机构等;
(2)负责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覆盖法律、财务、项目经营状况等多方面;
(3)负责设计完整、合理且能切实落地实施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交易流程和发行方案等;
(4)负责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起草、审核项目发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发行文件,根据发行进程提交项目发行文件至监管审核机构、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相关文件;
(5)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申报项目发行,获取监管审核机构关于项目发行的无异议函;
(6)负责项目路演推介,完成该项目产品销售,负责余额包销,并完成该项目产品设立;
(7)根据本项目的需求,就项目发行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8)该项目成功发行后,负责并管理相关专业机构提供存续期间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兑付、信息披露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标段:销售机构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销售机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与本标段相关的全部服务事项:
积极参与或协调采购人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工作,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配合管理人申报和答复反馈中协助管理人设计产品,沟通投资人参与投资、安排组织路演等工作,并负责余额包销。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政策要求。
一标段: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
二标段:销售机构
2.9选聘数量
一标段:1名;
二标段:2名;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2)响应******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劵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或监管机构核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或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有以下事项:响应人及主要业务负责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束;被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尚未期满或期满后未获批准等(响应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5)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二标段:
(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劵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包含: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须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或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有以下事项:响应人及主要业务负责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束;被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尚未期满或期满后未获批准等(响应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5)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17时30分,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开始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5.3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4 谈判采购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动力北路嘉园路交叉口城发环境研发中心8楼.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6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动力北路嘉园路交叉口城发环境研发中心8楼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工作组
联系电话:******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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