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碘化钠探测器系统维修改造服务和惰性气体取样改造服务
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一、基本信息
1、发布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拟调研的采购项目名称:碘化钠探测器系统维修改造服务采购和惰性气体取样改造服务采购
二、采购需求概况
1.碘化钠探测器系统维修改造服务采购:为保障杂排水总排放口监控工号对院非放射性杂排水的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正常采集。确保碘化钠晶体、多道电子学系统工作正常,能谱分析正常,核素识别功能正常,数据传输正常。对于工作异常的组件进行维修,并确保改造后的碘化钠探测器系统的性能稳定。
2. 惰性气体取样改造服务采购:对工号内取样支路进行改造,现场增加一套惰性气体取样装置,实现对惰性气体的快速取样和实验室测量分析,以便得到准确的惰性气体排放量和溯源追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若供应商对本采购有意向请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联系我方或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采购项目名称到下面的邮箱,申请领取技术规格书,我方将召开采购调研沟通会,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与采购需求人面对面沟通采购需求。)
三、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8月
四、供应商资质及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f.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五、公告有效期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4日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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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电话:69358833/******/******
电子邮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采购单位针对采购工作的前期调研安排,不代表采购单位对后期采购工作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与我方联系沟通。
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