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110社会联动专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5-07
一、项目编号:HCZX-ZC-[2025]0331
二、项目名称:110社会联动专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87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陆洲,李文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崔亮旌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根据《关于杭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3]148号)文件规定的相应项目收费标准下浮40%取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缴纳方式: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 号:************03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222.0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综合考虑该项目特殊性,采购需求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承担实施较为合适。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文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杏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