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WYGSGKXB-006),采购人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1.6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1.3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N≤1。
1.8成交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二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第一名份额:60%,第二名份额:40%,第三名为备选成交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4月1日至公告发布 30 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4.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9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及新疆供应链公司的招采活动,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11).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及新疆供应链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1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11时00分至 2025年4月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请联系刘雪菲获取《申请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4.4本项目标书费及响应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供应商通过公户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个人转账,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如下:
开 户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0023
账 号:************0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响应保证金:3000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询比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6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雪菲 电 话:****** 电子邮箱:******
汪 潇 电 话:******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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